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3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5:00,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15: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三)现场资格审核
请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前往报名网站报考信息中查询,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四)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63412584;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3950625。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速录员岗位采用技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100%)=技能测试(50%)+面试(50%)。
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逾期者责任自负。
2.速录员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约为10分钟,根据准确率计分。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考生采用的计算机输入方法不限,如需使用其它输入法请自行准备U盘在监考老师指导下现场安装,如需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根据技能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技能测试个人成绩排名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