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s://zhaopinp.sndhr.com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
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月21日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试,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通知考试的相关事宜。
1.001岗位: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2.002岗位,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文字录入能力)与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szh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szh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8113
六、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822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