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精神科医生1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东仓南路101号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四楼。
4.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5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 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572401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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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