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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高新区(塘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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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2年高新区(塘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新区(塘桥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A01

村社区网格员

(A岗)

一线网格管理

3

1:3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35周岁及以下;

2.塘桥镇户籍;

3.男性。

A02

村社区网格员

(B岗)

一线网格管理

2

1:3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35周岁及以下;

2.塘桥镇户籍;

3.女性。

A03

村社区网格员

(C岗)

一线网格管理

2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30周岁及以下;

2.张家港市户籍。

A04

村社区工作人员

财务工作

1

1:3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1.30周岁及以下;

2.张家港市户籍;

3.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A05

村社区工作人员

党建工作

1

1:3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教育类、法律类

1.30周岁及以下;

2.塘桥镇户籍。

A06

村社区工作人员

综治工作

1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30周岁及以下;

2.塘桥镇户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2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限制详见岗位简介表。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或塘桥镇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7.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8.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此类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8:30至2022年12月22日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或“高新在塘桥”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4.报名流程: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邮箱gtxc58963995@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5.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备案后,不再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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