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选聘160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相应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院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
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类比赛竞赛中获奖。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4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高专场)》。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3年9月23日8:00—9月25日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确认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学生证;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情况);
⑸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⑹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⑺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⑻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⑼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9月27日12:00前电话告知。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面试)。是否进入综合面试由选聘单位在9月28日12: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和综合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初定时间:10月9日13:30,初定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大学城文苑路1号)。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初定时间:10月10日,初定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五)签约
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