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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教师、1名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事业编制教师(101-302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24日至200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3.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2025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5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奖项”等各类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5.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教育人才(401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教学名师,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或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或省特级教师。
第二类:
(1)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2)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5)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6)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8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事业编制教师(101-302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10:00-2025年2月28日1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链接。
3.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2025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育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24日10:00-2025年3月1日12: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2月24日10:00-2025年3月1日15: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10:00-2025年3月1日17:00。
(6) 缴费时间:2025年2月24日10:00-2025年3月2日12:00。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核减招考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3月3日9:00-16:00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8018、68728107。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通过初审人员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笔试现场考务办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电话:0512-68728018。
(5)通过资格初审并且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
(6)报名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教育人才(401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称号证书;5.重要荣誉证书;6.主要论文及教科研成果;7.其他。
以上材料中,报名登记表请提交word格式,其他佐证材料请制作PDF格式,文件以“姓名+证书内容”命名,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大小请勿超过20M。
邮箱地址:gsjtwlzp@sina.com
3.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核
(一)事业编制教师(101-302岗位)
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12日10:00至3月14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公布。公示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当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形式为试讲(含结构化面试)。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增设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单项不合格者均不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增设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取试讲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教育人才(401岗位)
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0:1(含)的,直接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1的,增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由姑苏区教体文旅委组织考核小组负责对拟引进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招聘计划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
专业面试时间初定6月中下旬,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5年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教育人才(401岗位)新聘用人员符合《保护区、姑苏区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符合苏州市级《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按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8118。
九、其他
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5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2.《2025年姑苏区教体文旅委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